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遗失,可以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、《学位证明》。
(一)受理时间:每周二9:00—11:00,15:00—17:00
(二)申请流程:
备注:
1.需要在档案馆复印的资料:学历证明(上交复印件即可)、学籍册复印件、录取名册复印件、毕业生名册复印件等。校档案馆位于我校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楼,联系电话:020-39310658
2.除上述资料外,还需要提供: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因证书损毁而补办者);同版蓝底小一寸或大一寸照片两张(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仅需要一张照片);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申请人委托书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